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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0月15日

「去死去死團」脫團宣言(請戴墨鏡入內,以免傷害視力。)

相信會來我這裡逛的朋友(不包括路人唷!)大都已經知道我最近交了女朋友,雖然我和她都還沒開始把彼此融入對方的生活圈裡,不過我的朋友們應該都已經知道有這號人物才是。至於我還沒通知到的朋友,也請不要以為我不重視你們唷!只是我相信你們會來這裡看的。
 
說句實在的,和她的開始或多或少一定是天意,不然其實我倆很可能又會錯身而過,但我有把握住那一點點的徵兆,也沒看漏那一些些的好感,更沒放過那一絲絲的機會,因為我相信幸福已經到我的身邊來了,我該做的,是伸手抓住她,好好珍惜她。
 
我一直不是一個會去認識生活圈以外女生的男性,所以我曾以為自己就是會這樣結束在感情與婚姻市場上的任何活動,然後滯銷,最後就這樣終其一生,但我並沒有認為這樣不好,如果一個人能快樂生活,其實無須非向誰證明自己是不是有銷路,更不需要從於眾人的目光,畢竟人生是自己的,自己是不是能接受,是不是開心,比什麼都重要(當然我不是一個自我至上的人,但是我絕不會忘記自己的需要與意志總是不能漠視的。)
 
現在的女友,對我很好,但是並不是因為她對我好,我就和她在一起,而是我們真的能瞭解彼此,我的一切她都願意接受,她的所有就是我所關心的,在一起,不是誰對誰好、誰愛誰就能做到的,而是那一種瞭解與包容,深深讓妳我感動,所以才願意交出彼此、卸下防備。
 
我在這裡要感謝自己曾經喜歡過、愛過的女性們(當然我已經都和女友坦白過,應該不會受到挑斷手腳筋之類的酷刑~。)沒有和妳們的相處,我還會依舊是一個幼稚又偏激的大孩子,我在妳們身上學到好多,也讓自己的心更成長了些,或許現在這樣說都是漂亮話,但我依舊要講,和妳們在一起的時光真的很值得,因為有了妳們的感情,我的生命才不會是一片空白,因為有妳們的陪伴,我的生活才有了色彩,縱使有過不開心、不愉快,也希望能一笑置之,因為我們曾一起走過,那怕是跌跌撞撞,那怕終究是平行無相交,我仍謝謝妳們。
 
最後對我的她說:「很高興遇見了妳,因為有妳,我的生活更充實了,因為有妳,我的優點被激發了。我喜歡妳的善良與溫柔,從沒想過有一個真真正正完全適合自己的人在我身邊會這麼的開心。原來能不能一起走不是看愛不愛而已,還有適不適合彼此。遇見妳的我,真的很幸運,也真的很幸福,我會好好的去珍惜這段感情,相信妳也會的,我愛妳。」
 
閃完啦!希望大家不是帶著可魯離開的~,而是帶著愉快的心情,因為你們的朋友我,遇見了自己的幸福。也祝我的朋友們都能幸福快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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